按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》(2012年)、《清洁生产审核办法》(2016年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、环境保护部令第38号)及《关于下达2025年度山东省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企业名单的通知》(鲁环字(2025126号)的规定和要求,我公司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工作。
按照《清洁生产审核办法》规定,对企业名称、法人代表、企业所在地址、使用有毒有害原料的名称、数量、用途,排放有毒有害物质的名称、浓度和数量,危险废物的产生和处詈情况,依法落实环境风,险防控措施情况等信息进行公布。(公示内容详见附件)
附件1:山东瑞福锂业有限公司关于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工作的公示.docx